(宝鸡新闻网 张超)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头盔,重要的话说三遍!9月2日晚高峰,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宝鸡新闻网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啄木鸟”行动,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市民进行警示教育。
宝鸡新闻网记者在街头看到,大多数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骑乘摩托车、电瓶车佩戴头盔。但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甚至有家长带娃出行不戴头盔。一个小时内,民警发现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7起。
民警询问中发现,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中,有的嫌头盔重,有的认为戴头盔太热,把它们放在车筐里、塞进后备箱、挂在车把上……出现带而不“系”的情况。此外,还有部分骑乘人员远远看到交警检查,停在路边慌忙拿出头盔佩戴,民警见状都一一进行了批评教育。
宝鸡交警提醒:要求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确保他们的出行安全。正确佩戴头盔有助于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是保障人身安全的有效手段,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提高安全意识,不要为了应付检查而耍“小聪明”。
据了解,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文明交通啄木鸟”行动自7月开展以来一直持续至今。行动中,民警及时检查纠正交通违法乱象,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倡导市民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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