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公安系统推行法制员派驻制改革执法 “质检员” 一线“治未病”
2025-12-02 08:23:53

麻宏哲是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陈仓派出所所长。谈起宝鸡市公安局派驻到所里的法制员王志英时,他赞不绝口。

“王志英不仅是我们执法办案的‘质检员’,还是随叫随到的‘辅导员’。”11月26日,在陈仓派出所,麻宏哲对记者说,“一些小的执法隐患,都能被他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陈仓派出所辖区有个出了名的泼皮,常借酒闹事,谩骂他人。民警多次出警警告,收效甚微。

“群众屡次反映的这个问题该怎么办?”一次晨会上,接警民警把执法中的困扰告诉了王志英。

王志英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扎进成沓的报警记录里,一页页翻找、一通通回访、一条条比对。终于,他从看似孤立的个案中,串联起一条清晰的违法轨迹。在与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法制大队反复沟通后,他找到了突破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多次重复违法、屡教不改者,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当群众再次报警后,民警不再只是警告。在王志英的指导下,一份扎实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让那个长期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泼皮第一次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自此,辖区恢复了往日的安宁。

这一变化,源于宝鸡市公安局全面推行的法制员派驻制改革。

过去,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民警更像是“事后质检员”,案卷办结送来审核,发现问题往往为时已晚。2024年以来,宝鸡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将104名专职法制员派驻至117个派出所及一线执法单位。

“现在我们强调的是‘事前预警、事中纠偏、全程监督’。”宝鸡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李旸说,目标是让法治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执法办案的最前沿。

陇县公安局侦办一起复杂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时,派驻法制员直接“随警作战”。从取证要点到证据标准,派驻法制员全程提出8条关键指导意见,为侦查员精准护航。最终,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

变革,不止于个案。

在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该局法制大队整建制搬到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二楼。这不仅是物理距离的拉近,也是工作模式的变革——办案民警遇到法律难题,立即就能找到“法律后援团”。

“快递信息能否作为有效证据?”今年3月,在一起盗窃案的研判会上,办案民警提出一个关键疑问。

“可以,建议你们顺着快递信息延伸侦查。”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蒲小军敏锐地捕捉到线索中的关键环节。

民警循线追踪,果然查获该盗窃团伙利用高压锅邮寄赃物的铁证。一个流窜多地的犯罪团伙,因这份关键物证的锁定,被彻底摧毁。

全面推行法制员派驻制改革以来,宝鸡市公安机关执法问题发生率同比下降31.2%。今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降至3.23%,为近3年最低。

更重要的是,法治氛围正在形成。“派驻法制员不仅是‘监督员’,还是法治思维的‘播种机’。”宝鸡市公安局副局长闫鸿林这样定义他们的新角色,“通过日常的审核、巡查和培训,我们将‘法治’二字内化为每位民警的自觉行动。这才是改革最大的收获。”

在宝鸡公安各基层所队,民警们从最初的“怕监督”“嫌麻烦”,悄然转变为主动“求指导”“邀审核”。

“办案先问法,遇事要找法”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改革的效应,已超越了案件质量本身。”宝鸡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边卫平说,“它正持续转化为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核心战斗力的强大动能。”(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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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桠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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