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融媒 李依涵)9月11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汽车消费补贴对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9月12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发放2025年“乐购宝鸡 惠享金秋”汽车电子消费券,总额700万元,消费者购新能源车最高可享10000元补贴。
活动自9月12日起,分两期发放,总金额700万元。第一期500万元汽车消费券补贴开票日期为9月12日起,发完即止;第二期发放200万元,启动时间待定,第一期已开票未抢到券的消费者不再享受第二期活动。每名消费者在本次活动期内只能享受1次汽车消费补贴,新车挂牌必须为宝鸡地区陕C牌照。
补贴标准分新能源和燃油乘用车两类。新能源乘用车方面,购车发票金额35万元(含)以上补贴10000元,25万元(含)—35万元(不含)补贴7000元,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补贴5000元,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3000元。燃油乘用车(2.0升及以下排量)方面,购车发票金额15万元(含)以上补贴5000元,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3000元。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本次活动汇集了全市65家汽车销售公司,涵盖丰富车型、不同价位区间。申领程序上,第一期个人消费者自9月12日起,通过“建行生活”App提交补贴申请,包括购车人身份信息、各类票据及《“乐购宝鸡 惠享金秋”汽车电子消费券申请用户告知确认函》等,且所有信息须与机动车所有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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