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融媒 张超)记者从宝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近日,2025年困难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启动,凡户籍在宝鸡市,在宝鸡市高中学校就读,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并被大学专科及其以上院校录取,且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中毕业生均可享受一次性8000元的高等教育入学资助。
按照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困难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资助对象包括五类:第一类,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2016年以来识别的贫困户,含2016年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或本人享受民政部门确认有效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或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第二类,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第三类,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含在宝鸡地区外特殊教育高中上学的盲、聋、哑学生);第四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评定的烈士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的子女,学生父母或本人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第五类,上述四类条件以外,县区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专项小组研究认定确须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可单独呈报资料,由市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专项小组判定。
资助对象中第二类患重大疾病、发生重大非责任意外事故的时间界限是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此外,凡属于免费就读的学生(单招生、普通高考提前录取批次的军校生、士官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及赴国外、境外就读的留学生等)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按照资助程序,8月10日起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学生,本人或家长可持相关证件向毕业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相关资助政策,学生可联系毕业学校或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为确保该政策顺利实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宝鸡市教育局将积极组织政策宣传、完善审核流程、严把审核关口,确保政策执行严肃公正。据统计,从2007年至2024年,我市共资助学生24914人,发放资助金1.43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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