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野生鸟类资源,我局自即日起面向全市征集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违法犯罪线索。
征集范围:1.使用粘网、枪击、毒杀、陷阱等非法手段猎捕野生鸟类;2.在农贸市场、网络平台、私人交易场所等非法收购、出售野生鸟类活体、死体及制品;3.通过车辆运输、快递邮寄等方式非法携带、转运野生鸟类及其制品;4.在山林、湿地等鸟类栖息地,发现捕鸟网、诱鸟器、粘鸟胶等非法捕猎工具;5.为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提供场地、工具或技术支持等。
奖励方式: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对公安机关提供有效帮助的,依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500-3000元奖励。
举报方式:可拨打110,发邮件至bjslga-258@163.com,邮寄信件至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A座504室(宝鸡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电话3261110),联系人:庞警官19109170599。
宝鸡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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