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依法撤销一起企业冒名登记案件
2024-06-12 10:46:33

宝鸡融媒讯 近年来,企业开办便利度不断提升,基本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办理,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签名等信息无需线下核验,申请人也无需本人到场。这些便利做法在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产生“被法人”“被股东”等冒名登记问题,给被冒用人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各种困扰。随着《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的正式实施,给这类案件撤销注册登记信息带来快速规范处理便利。

今年2月份,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接到上海群众一通紧急求助电话,当事人苏某在其单位例行个人申报事项抽查大数据比对中发现其爱人刘某莫名其妙的成为某企业的监事,怀疑其夫身份证信息被冒用,已向公安部门报警并求助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其夫监事身份登记信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接获求助申请后,立即部署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企业登记注册公示信息查证,苏某所述其夫信息确属登记为宝鸡市某公司名下担任监事职务。随后,苏某丈夫刘某用快递方式寄送本人书面申请,公安部门立案文书及部分所涉人员证言证词等书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此冒名注册严重影响市场运行诚信的行为立即展开查证工作。

在调查取证工作中,该企业由于其他原因早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其列载经营场所物是人非。该企业列载股东和主要高管多不在本市。为快速解决求助者困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立即启动远程视讯调查取证方式,固定相关证词证言的真实性,在案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立即发出公示公告。确认公告公示时限内未收到异议申告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依规撤销此案中被冒名注册刘某的原始监事身份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醒社会公众:凡遇到此类个人及法人身份被冒名注册登记情况,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以便迅速锁定证据,同时向注册登记机关提交撤销登记书面申请,同时附原始证据证言证词等有关材料,便于注册登记机构核查取证后,依据市场监管总局88号令和《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相关规定快速办理撤销初始登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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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桠 小编
2024-06-12 10: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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