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原创 2024-03-29 19:47:11

(宝鸡新闻网 张超)3月29日,《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召开,营造全市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自觉遵守《条例》的法治意识,提高市、县(区)政府及其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以法治引领保障和推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持续向好。

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法治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对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塑造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形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不断提升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市、县(区)政府要明确《条例》所确定的制度规范以及各自职责任务,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真正把《条例》宣传贯彻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条例》规定的相关配套制度、配套措施,创新管理理念,增添工作活力,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与监督,支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将《条例》宣传贯彻到位,实施落实到位,合力开创宝鸡城市管理新局面。

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宏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永怀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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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彤 小编
2024-03-29 19: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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