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便捷温馨出行,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文明交通 平安出行"倡议,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规范文明出行。
一、自觉践行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主动礼让斑马线,坚决摒弃"酒驾"、"三超一疲劳"和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停放、不礼让行人及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老年代步车、助力车等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非法载客以及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陋习。
二、自觉将机动车(含摩托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不占用车行道、应急道、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 停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路沿石以上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上。
三、主干道路两侧、道路拐弯处请不要肆意停车,街面、门前停放不堵占消防通道。杜绝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交通畅通。
四、规范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的骑乘与停放秩序,确保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不影响人车安全畅通出行,在停车位内有序停放、头尾一致。
五、出行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
六、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管等部门工作,服从管理。遇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快赔,不长时间占用公用车道,并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践行文明。
人人需要文明交通,交通需要人人文明。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美好出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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