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凡是药品
必有有效期
但是
是不是药品在有效期内
就都是有效、安全的呢?
大部分家庭中会常备一些药品,如感冒药、退烧药、止咳糖浆等,以防不时之需。但很多人可能会存在一个误区,认为药品开封后在有效期内,是可以继续服用的,其实不然,要切记:使用期≠有效期。
那么药物一旦打开之后,保质期大概是多久呢?病好了,这剩下的药该扔还是该留?相信,这样的困惑你一定也会遇到。那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今天,宝鸡市中医医院药剂科张静药师为您答疑解惑!
药品使用期限是在原有包装首次开启后,药品仍能被使用的期限。通常来说,药品一旦被开封,使用期限将会缩短。
未开封的药品通常会在药盒或外包装上标注有效期,但是药品一旦开封,包装上的有效期就不能再作为保存时间的依据了。因为打开包装后,药品与外环境接触,加速药品降解;或者被细菌侵入导致微生物超标,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性。所以,药品开封后,包装上标注的有效期并不是使用期限。
一旦药品开封,失效的时间要根据药物不同的剂型而定,并不可一概而论。具体要求如下:
1、瓶装药:一般瓶装药,开封后,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通常不超过六个月;
硝酸甘油的物理化学性质很不稳定,要求装在棕色小玻璃瓶内,存放在20℃以下的地方,旋紧盖密闭保存,开封后最多使用3~6个月。如果长期随身携带,因人体体温高应在携带1个月后便更换一次。
2、袋装药:袋装的药物多是颗粒剂或粉剂,更容易失效,将小袋打开后最好在1个月内用完。如果出现吸潮、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就不宜再使用。
3、液体制剂:
口服溶液剂、混悬剂、乳剂,此类药剂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情况下,室内常温下可保存2个月。
糖浆剂一般不宜久贮,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情况下,室温(25℃以下)下可保存1个月左右。
4、外用软膏剂:开封后室温最多可保存2个月。但出现明显颗粒,溶化、出水现象严重,有败油臭等,不宜使用。
5、眼用制剂、鼻用制剂:在首次开封后使用时间不应当超过4周(除非另有说明)。
6、有独立包装单元的药品:较为常见的有铝箔“板装”药(即胶囊或药片被封在独立的塑料泡中)、袋装药(干混悬剂、颗粒剂、中成药冲剂)、小支中药口服液等等,此类药物一次口服多少即打开使用多少,独立的包装不会和空气接触,只要保存条件适宜(按说明书要求)、独立包装完整,剩余药物在有效期内都可放心再次使用。
-专家名片-
张静,中共党员,药师,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药学专业,从事药学服务工作十余年。曾获市级优秀共产党员,服务明星,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注重药学科普知识宣传,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始终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理念,不断提高药学服务能力。
(来源:宝鸡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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