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 惠耀辉)11月23日下午,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高新执法大队、宝鸡高新区磻溪镇政府联合对潘太路路口处一违法建设实施拆除。
2022年1月,磻溪镇潘家湾村一村民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潘太公路与西宝南线丁字路口,擅自开工建设砖混二层房屋,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调查核实属违法建设行为。经过沟通,当事人承诺自行拆除。
该建筑东西总长31米、南北总长24米,建筑面积488平方米。2022年2月9日,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先后进行了现场调查、约谈了当事人、下发了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等执法活动。2月22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违法建设拆除决定书》, 责令限期7日自行拆除。
2022年4月25日,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催告当事人7日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但当事人并未执行。2022年11月15日,再次向当事人送达《强制拆除决定书》,但当事人未对该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由于该违法建设位置处于交通要道,违法建设的存在极易遮挡视线,影响交通安全,同时对城市建设造成严重阻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高新执法大队决定对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该违法建设拆除后,将建设城市绿地,进一步优化区域交通组织和城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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