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鸡新闻网讯(记者 汪妍)近日,记者从宝鸡市民政局获悉,“十三五”以来,宝鸡市民政部门累计发放低保金及各类补贴23.2亿元,发放特困供养救助资金2.6亿元,实施临时救助15.58万人次。
2016年至2019年,我市连续4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437元至457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80元至600元;农村低保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至4600元。“十三五”期间,我市对21所农村敬老院进行提升改造,持续改善供养居住环境,率先在全省落实照料护理补助,并于2019年将农村城市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和每人每月800元。截至2020年底,惠及7671名特困人员。
“十三五”期间,我市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补“短板”、扫“盲区”,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按照每个镇(街)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标准,全面建立镇(街)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及时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同时,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兜底保障百日冲刺”“织网暖心提升行动”等工作,创新运用分类施保、刚性支出扣减、家庭财产豁免等机制,实现了贫困人口应兜尽兜,能兜尽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率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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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云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