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鸡市人民政府
关于向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
同胞举行鸣响防空警报哀悼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请各县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告要求,积极开展防空警报鸣响哀悼活动。
警报发放时间: 4月4日上午10时整;
警报信号规定: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三分钟;
警报发放区域:全市十二县区
特此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编辑:王可

宝鸡市人民政府
关于向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
同胞举行鸣响防空警报哀悼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请各县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告要求,积极开展防空警报鸣响哀悼活动。
警报发放时间: 4月4日上午10时整;
警报信号规定: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三分钟;
警报发放区域:全市十二县区
特此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编辑:王可